寫書評其實是計畫之外的,一則是沒唸過書的小孩寫出來怕被笑,再則最怕看人家寫書評大書其書心有戚戚之類的話,我又不認識你你怎麼感同身受干我何事。可這書看得實在奇妙與來之不易,喝了三枝啤酒後總忍不住說上兩句了。
最早看保羅·奧斯特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看的一本“紐約三部曲”,雖然談不曠世巨作,但絕對算得上驚艷,精巧的結構和先鋒派的寫作風格隱隱夾一點愛倫·坡神祕的影子;於是上一次列買書單的時候便列上了奧斯特的名字,到手之後看得第一本是“紅色筆記本”,豈止是失望,簡直是披著美國現代文學外衣的”心靈雞湯“,之後堅持看了“月宮”也不算對胃口,於是就此丟下奧斯特,剩下幾本也就再沒甚麼興趣拿起來了。
再次拿起奧斯特的書算是很奇妙的巧合,有點其書中的意味,慢著,事後的發展越來越奧斯特,絕對是我料想不到的,也算是我寫這篇東西的起源吧;話說我某日再次收拾行李離家出走的時候,憤而抓起書架上隨便幾本書連同內衣褲充電器塞進小行李箱中在街上流浪了幾個鐘頭後,頸头一軟,又照舊的回到家裡,又照舊各物歸各處,而那幾本書就此被擱在了床頭上,其中剛好夾了一本奧斯特的“孤獨及其所創造的”,幾個失眠的夜晚看下來,是適合深夜的好書。奧斯特把主線“偶然性”陳述的剛剛好,不再有讀者文摘小故事的廉價感(“紅色筆記本”給我的感覺),掉書袋掉的幾個關於“約拿”“一千零一夜”“皮諾曹”“曼德爾施塔姆”也不會顯得太賣弄,我尤其喜歡那個關於事件的關連性猶如語言韻腳的比喻。論點雖然不算是獨創,且也依舊沿用了他一貫用的主題:生命巧合,父性缺失,對自我的定位,但文體 與前三本都全不同,半自傳的性質,後面近乎於論文性的闡述,作者自身化身為”A”隱身於紐約的孤獨公寓中隨手摘取錯綜時空的或傳奇或經典,與自己的論述交織互證,也不會過於沈悶。而於是我又放了另一本奧斯特在床頭,翻了兩頁卻又被別的書吸引去,就此留在燈下積塵。
話說又一日,我又再次離家出走,這次倒沒甚麼時間填滿自己的小行李,憤憤的抓起床頭的書丟進背包我在凌晨兩點走上街頭,無處可去的我賭着一肚子氣先是跑到放假的大學園區,找了個最亮的路燈,很有骨氣的計畫在長凳草地中挨個一整夜,翻開這本奧斯特,越看越入戲,眼見黑人警衛先生開著車大燈直向我掃射來,我匆匆拍掉腳背上吃到半飽昏头大睡的蚊子,若無其事的夾上書走出去,慢慢踱步回到公寓,又礙於脖子尚硬,轉头到後面停車場,避開了感應燈和浣熊臭鼬,揀了個垃圾堆旁最近最亮的大路燈,一屁股坐在地磚上,又開始了多災多難的奧斯特,正待入港,對面緊急出口鐵門一開,一對男女四肢交接上上下下的纏綿而出,比我還入港,我和感應燈都還尚未反應,那兩人倒是嚇了一大跳,鐵門砰的關回去,只隱約兩雙腳影在門縫下交錯來回,我依舊聞我的垃圾味看我的書,約莫一刻鐘後,鐵門砰一聲,兩人依舊脣口手腳交接沖出來,又再次被垃圾堆中夾著本書的我嚇到,如此兩三番,我訕訕合上書,算也給自己找了個理由,於是凌晨四點結束流浪,回到床上去。第二夜我下定決心,翻看書本打算一戰到底,約莫凌晨五點左右,窗外發出驚人的聲響,分兩股,其一大概是扭住一隻孔雀的脖子轉三圈後再在腦袋上用鞋子狠狠踩下去發出的尖叫(我雖然沒聽過孔雀叫只是彷若鳥叫且大概是要孔雀那麼大隻的音量)另一股大概是深夜老人咳痰般的扣扣聲但來的又急又利,兩股混雜在一起還夾著樹枝的劈啪聲,我丟下書顧不上鞋子衝去陽台,望了許久,聲音依舊激烈,停車場卻空無一物,不知哪戶鄰居“嗡”的猛然拉開窗戶:“shut up!!” 卻但見一隻浣熊扭着屁股慢慢從聲音那端走過來,一低頭鑽進花園。我大笑後悵然回到床上,終於結束我的奧斯特,而這本多災多難一波三折的書就是我題目本來要寫的“布魯克林的荒唐事”。奧斯特議題依舊不變:父性,偶然性,自我的找尋,但不再是技巧的玩弄和大量的旁徵博引(依舊還是有但不多),是一個位於現代紐約的老年騎士的都市冒險傳奇,讀來輕鬆又暢意(撇開我驚心動魄的閱讀歷程不談)。次日中午我興奮的抓住小吉喋喋不休的講述書中的內容,距上本讓我如此的書真不知隔了多久(應該至少還是愛德伍特或者雷蒙·錢德勒吧)。但得不到共鳴的我只好去網上找知音,才發現奧斯特最受推崇的並不是這本(私以為這是我現在看到四本中最欣賞的一本),而是另一本“幻影書”,而我剛剛好也有。於是今夜翻開書,預期再一場充滿巧合的歷險。
寫到這裡,我突然在想,這個blog我寫烘培已經點擊率少的可憐兮兮了,現在再放上這麼一篇鬼東西,我不是,把自己往絕路裡面推嗎?